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 少年商学院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在家上世界名校通识课

点击标题下方“少年”关注

文丨少年商学院微信专栏作家

英国传媒学博士 李爽

学院君说:进入10月,2017年诺贝尔奖陆续揭晓,前几天我们分享了生理学或医学奖之《今年的诺奖获得者告诉孩子:熬夜的危害远超想象》,今天分享第二篇,关于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日裔英国小说家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我们从两个3年前就开始有选择、有偏好通读石黑英文作品的华人孩子的视角,去看这位文学家的独特之处。

虽然石黑一雄的几本小书,整整齐齐地立在书柜里,但两个女儿一直都觉得,那是妈妈的书,从来没有翻阅的念头。

直到前年夏天,大女儿结束意大利的音乐之旅后回到英国,兴奋地述说她们在几个小镇演奏音乐的日子,我佯装不经意地提及,有一本书叫《小夜曲》,作者是个做不成音乐人的写作天才,第一篇就是在威尼斯小乐队的一个乐手的经历。然后,如愿以偿看到她拿着英文原版书回卧室去了。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小夜曲》中文版)

我们家老二呢,一直隐约有跟姐姐竞争的意识,也去看,最后挑的是《别让我走》和《上海孤儿》。很遗憾,谁也没选我最爱的《长日留痕》,小的还嘀咕: “写老人的书,你当然喜欢了。”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长日留痕》)

两个人似乎都只对与生活有共鸣的作品感兴趣。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音乐·短篇·历史

老大忙,课业与爱好交织,阅读时间不多,5个短篇,用了一个多月才断续看完,而短篇也是没有大段时间的她的最多的选择。同样的时间,小的把两本都看完了。

对《小夜曲:音乐与黄昏5故事集》,老大的评价是,这个作者很注意构思,所以书的结构很下心思。字里行间看得出他是个乐迷,特别是爵士乐,所以他的书里都是美国30年代到50年代的音乐,“可惜我更喜欢古典乐而不是爵士,共同点没有那么多。”

“我觉得作者是一个很悲观的人,他会把音乐与生活中各种现实的不如意结合起来,让人觉得音乐不过是失意人生的代表,我不喜欢,我的音乐是能让我想到美好的东西。”

末了她又补充,“也许你们大人的世界就是这样的,当然,文学里悲剧从来都比喜剧更有影响力,一个作家这么做,也是聪明的选择。”

老大还去搜了石黑一雄,她很惊讶在《小夜曲》里,作者立足英国,但把欧洲放在里面,特别是前社会主义国家,比如说,波兰妈妈偷听美国爵士乐,而能有平静幸福的感觉,她不太理解。

而美国,她觉得作者的态度很奇怪,动辄说美国,但又并不是全褒义,比如,她看过的电影《长日留痕》里,管家对富有美国雇主的暗讽,所以,当看到作者是5岁来英国的移民时,她说,也许,这就是他不是一个纯粹的英国作家的原因吧,虽然他的英语写作很熟练。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电影《长日留痕》)

这本书里,她最喜欢的是,其中一个音乐家说到,“你要多少了解一点你的观众,要让观众成为你知道的人,这样他们就成了你可以为之演出的人,妈妈,这就是你说的和观众之间要有chemistry(化学反应)吧。”

感性·流行·反乌托邦

我二女儿那年马上要上5年级,正是觉得自己开始进入小学最高年级(英国5-6年级开始,可以参与学校管理了),有着自我认定、他人认定的需求,不肯跟姐姐看一样的书,自己去看封面和封底介绍,挑了她觉得讲寄宿学校的《别让我走》,和一个中国的孩子的故事——《上海孤儿》。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上海孤儿)

也许是她对上海没有感觉,也没有二战在中国的知识背景,她反而觉得,身为“孤儿”的男主角——班克斯,其身份、过去和故事发展里,有太多作者的臆想,一言蔽之:fantasy(幻想)。但可惜,又是参杂着很多历史知识的fantasy(幻想),不是她的那杯茶。

但对于《别让我走》,她则好评如潮。虽然刚开始她以为会看到一群寄宿学校儿童的生活,也看到了一些让人悲凉的一面,但她说,喜欢作者一直的悬念,从黑尔舍姆到画廊再到朱迪布里奇沃特的磁带,隐隐都有着言外之意,而最后结尾的大悬念揭开,让小女儿赞赏整本书作者不动声色的布局。

俩女儿熟读今年诺奖作家作品,孩子眼中的石黑一雄和英文阅读

(《别让我走》)

当时学校要学《动物庄园》,她似懂非懂,提前看了。而那几年正是《饥饿游戏》、《移动迷宫》、《分歧者》等反乌托邦系列电影流行期,也许这本《别让我走》正合了这个主题,因此给她留下了印象,后来还推荐给姐姐。

拿到《别让我走》,大女儿只看了一半,“安慰”我说,“我是会看完的,因为我喜欢作者的设计和推动情节的方式,还喜欢他当不成音乐家改写小说以后,里面的音乐经验和写作时的乐感,我能感受得到。”

然后又补充,“但你说语言有多优美,我觉得还行吧,比不过莎士比亚。我看完不是因为语言好,而是一本书开了头,我是要读完的。至于你最喜欢的《长日留痕》,等我老了,估计会看吧。”

那年她刚上10年级,英国文学课正好开始解剖莎士比亚,挑的是《威尼斯商人》; 同时开始读阿瑟米勒的《桥头眺望》。虽然逐字逐句一点点拆筋骨,但在老师的带领下,她一点点领略了莎士语言之美和经典之所以为经典。

不代孩子读书

读书是非常个人的体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经典就该如此。

虽然《长日留痕》是我的大爱,但反思一下,无非是代入性地着迷于史蒂文那种内敛、清高和悲观,着迷于作者的幽默、讽刺和悲悯交织,英国的内骚和日本的细腻的融汇,特别是用喜剧的词调平缓地演绎一个个人生悲剧,而这些,确实是沉闷的“知天命”的心态。

其中最吸引我的那种中西文化的差与同,让十岁的孩子们去理解,没有天赋,几乎是不可能的。她们这一代人,也不在乎作者是哪国人有什么经历,重要的是要写得好看。也许,她们比我们要少太多的“包袱”了。

其实早就知道,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就算是看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或者哈姆雷特,如果女儿们不主动聊不同的观点,我不会大说我的看法;但相应的,知道她们课上在学哪些,我会去搜索有关的电影、戏剧,订票带她们去看,看完后,我们顺理成章地比较文字和影像版的区别,或者A版和B版的区别,让她们自己吃螃蟹而不是剥了瓜子喂到嘴里。

不过,等《长日留痕》的音乐剧再上演,也许她们看过以后,又回头想读读这本“老人书”了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