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学习都应当是一种自然催生并得以保持的习惯,而不应该是刻意的约束,甚至强迫的执行。 | 少年商学院

所有的学习都应当是一种自然催生并得以保持的习惯,而不应该是刻意的约束,甚至强迫的执行。

所有的学习都应当是一种自然催生并得以保持的习惯,而不应该是刻意的约束,甚至强迫的执行。

这是少年商学院(ID:youthmba)的第1340篇分享文章,由少年商学院新媒体部编辑整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来吧,全国做父母的,听我说你们不懂的事情,不要妄加批判你们的儿子女儿,他们不会再乖乖听话,你们那条老路愈来愈走不通,新路已开,要是不能伸出援手,请你们让到一旁,因为时代正在改变。”

——鲍勃·迪伦,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

昨晚,美国音乐人鲍勃·迪伦战胜“陪跑将军”村上春树,拿到今年诺贝尔的文学奖,在他75岁这年,成了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这个奖项的音乐家,这距离他成名,被全美年轻人奉为精神偶像,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他从小擅长模仿,骨子里又极其自我,他总被贴上各种标签,却只坚持做自己,有人说“他只走自己开的路”,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叛逆,于我们特别是中国家长又有何启发?

所有的学习都应当是一种自然催生并得以保持的习惯,而不应该是刻意的约束,甚至强迫的执行。

▋找到一个榜样,然后拼命模仿直到超越他

1941年,鲍勃·迪伦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北方小镇的一个犹太人家庭里。他从小就擅长模仿,因为喜欢看连环画,他小时候天天躲在房间里看个没完,9岁那年的母亲节,他参考连环画里的内容,给妈妈写了他人生的第一首诗:

我亲爱的妈妈,我希望你(My dear mother,I hope that you)

永远不会变老,头发永远不会变白,(Will never grow old and gray,)

全世界所有的人都会对你说:(So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e world will say:)

“喂,这位年轻的女士,母亲节快乐!”(“Hello,young lady,HappyMother’s Day。”)

因为是犹太人,家境又比较富裕,镇上工人们的孩子都不愿意和他一起玩。父母每天都工作到很晚才回家,鲍勃放学后就一人待在家里,对着窗户发呆,做白日梦,后来,也许是因为内疚,鲍勃的父母给他买了高级收音机、电唱机和满架子的唱片,这成了他最早的音乐启蒙。

除了音乐,那时鲍勃最喜欢做的就是去叔叔在的电影院看电影。一次,看到一部叫《无因叛逆》(Rebel Without A Cause)的电影,鲍勃一下子被电影里梳着背头的叛逆青年迷住了,马上跑到店里买了一件黑皮夹克,一条紧身牛仔裤,一双高腰皮靴,还央求父亲为他买了一辆二手哈雷摩托车,经常骑着它,带着当时的女朋友在大街上兜风,成了镇上有名的不良青年。

上了大学,迪伦成了“逃课专业户”,干什么呢?去附近的咖啡馆闲逛,听各种音乐,和人聊天,还是聊音乐。他发现,没有人聊摇滚了,当时流行的是民谣,二话不说就把手里的电吉他换成了民谣吉他,学民谣组合“金斯敦三重唱”和各种更古老、更正宗的老民歌。一个学期后,他抱着吉他走进了一家民歌咖啡馆,自荐当驻店歌手……

不仅是音乐上找榜样,鲍勃连行为举止也喜欢模仿偶像。一次,他读到美国著名民歌手伍迪·格思里写的自传小说《奔向荣耀》,喜欢得不得了,无论走到哪里,都把这本书带在身边,逢人就说自己有多崇拜格思里,强迫朋友们听他朗读书中的段落,甚至连唱歌说话都要学格思里的口音……

 

▋模仿只为快速学习,骨子里极其叛逆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奇怪,难道这位音乐大师最擅长的竟然是模仿?不不不,他的模仿,从来都只为帮助自己快速进入某个领域,他最想做的,从来都是做自己。

他对自己无条件的自信仿佛与生具来。3岁那年,他给邻居阿姨们唱歌,唱歌前还郑重宣布,如果大家说话,他绝对不唱!中学和朋友组织摇滚乐队,参加学校组织的音乐比赛,因为节奏太喧闹,被台下观众“嘘”,场景之尴尬连老师都看不下去,他却全不理会,自己唱自己的,唱得特高兴。

进入音乐行业后,他也只听自己的。鲍勃的第一张唱片是翻唱集,翻唱他大学学会的各种民歌,到了第二张唱片,他就开始加入大量自己的创作,迅速成为美国民歌界的大偶像,可到了第五张唱片,他干脆放弃了民歌,唱起了摇滚乐,全然不理会他初创时期的老朋友、民歌界专业人士,一次次刷新忠实追随者们的三观……

所有的学习都应当是一种自然催生并得以保持的习惯,而不应该是刻意的约束,甚至强迫的执行。

▋敢让孩子做自己,其实最需要勇气

鲍勃的不少朋友对他的评价,都是“自我陶醉和自私”,并把鲍勃的这种叛逆归因为他那位犹太妈妈“太过善解人意”。在一次巡演中,鲍勃为在场的妈妈演唱了那首《没关系,妈妈,我只是在流血》,鲍勃的妈妈便直接站起身来,骄傲地说,“说的是我!”虽然鲍勃在成长过程中,因为叛逆性格吃过无数亏(比如基本没什么朋友),但在这位妈妈眼中,他一直都是那个会为自己的生日写诗,拥有无限音乐才华的天才,其他的?无所谓了。

尊重孩子的叛逆,其实何尝不需要勇气?且不说在崇尚自由的美国,鲍勃的特立独行都经常招来非议,要放在极其重视“本份”的中国,“做自己”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只会更大。

当然,不是每个孩子都有鲍勃·迪伦的天才,或像鲍勃·迪伦一样叛逆,但几乎每个孩子的内心都藏着一颗“我能不能和别人不一样”的渴求。这时候,我们做父母的,又敢不敢给孩子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让他勇敢地做自己呢?——无论他设想中的自己,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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