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美国大学读少年班(上) | 少年商学院

女儿在美国大学读少年班(上)

女儿在美国大学读少年班(上)

这是少年商学院微信(ID:youthMBA)的分享文章,在美国工作生活逾三十年的特约撰稿人于疆先生关于其女儿在读少年班经历的描述。我们已与之联系授权。

            我们的小女儿小明在十三岁的时候考上了美国大学的EEP(Early Entry Program),即提早入大学计划,并入读电脑科学系。一眨眼已是十九岁了,下学期就将取得电脑硕士学位。考入EEP的学生都是十六岁以下的孩子,他们有学工程和科学的,也有学文科和商科的,但都是和成年人在一起上课。这些孩子既没背负什么成名成家的压力,也听不到外界对他们的赞誉与喝彩,他们几乎是不为人知地活动在大学校园里,快乐地学习和成长着。

            EEP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大学少年班,少年班曾被认为是中国培养人才的创举。先是在合肥的中国科技大学开设了一个班,这个班里的少年被称之为天才,从媒体到政府都把他们宣传的神乎其神,好像这个班是中国人摘取诺贝尔桂冠的摇篮。我们中国人做事喜欢一窝蜂,后来又有其它大学“东施效颦”,也办起了少年班。虽然迄今尚无人荣获诺贝尔奖,但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人才,却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后来又听到一些负面的传闻:有些“天才”并未完成学业,还有的甚至出家当和尚去了。这虽是个别的现象,但毕竟反映了这种做法的缺失,于是在社会上又引发了不少非议,有人质疑这种天才教育是否有“揠苗助长”之嫌。

            中国人对子女的教育是非常重视的,“望子成龙”的观念也是根深蒂固的。近来关于“虎妈”、“狼爸”的教育方式颇引起了一番热议,其实不论是虎妈还是狼爸,说到底就是一个“严字当头”。

            “虎妈”的严厉在她女儿身上有着显著的成效;狼爸的藤条将他的三个子女打进了北大,这不能不说是他们教育子女的成功。然而我觉得这种教育方式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就以狼爸来说,如果他是在美国,也许还没等到把孩子打进哈佛,自己倒先犯了法。

            我以为对子女的教育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应该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文化知识水平而有所不同。虎妈的成功除了严厉而外,我想也必和她本人超高的文化素质和优异的家庭条件有关;狼爸的子女也许本来就智商较高,否则光靠藤条鞭打,即便打死也是进不了北大的。

            我有三个女儿,两个大的来美国的时候是十六岁和十四岁,一来就读高中,上课根本听不懂;小的是在美国出生的,从学前教育和幼稚园读起,一路顺风顺水。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如果以相同的方法去教育他们,以相同的标准去要求他们,那肯定是缘木求鱼,绝对行不通的。

             两个大女儿是在大陆劳改农场出生的,因为我在十九岁那年便在大学里打成了右派,被押到濒临黄海的苏北盐碱滩上劳改去了,多年以后又成了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孩子刚满月就送进劳改队的托儿所,所谓托儿所其实是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婴儿都放在一个个柳条筐里,里面垫了些稻草。长到六、七岁才去上劳改队的小学,这小学的物质条件之匮乏和师资水平之低下是一般人无法想像的。

            刑满人员的平均工资是十九元五角,我连给孩子买纸笔的钱都拿不出来。住的是一间到处透风漏雨的破草房,唯一的桌子是用打进泥地里的几根树棍子支起来的两块木板。我们每天干完十小时活就累趴了,晚上还要和未满期的犯人一起听劳改干部训活或开检讨会,哪有精力去教孩子做功课? 何况那里的老师根本不布置功课。再说晚上照明全靠一盏油灯,孩子早早就睡了,为的是省那一点油钱。

            待到廿二年以后,右派改正了,她们才跟着我回到城里读小学。不到两年我又去了美国,艰苦拼搏了将近四年才以科技人才类取得绿卡,将她们接来美国读书。这时候有人建议我给她们留两级,但我觉得这不是个办法,因为即便再从初中读起,她们也还是听不懂课。

            我决定自己来教,每天下班回家便教他们功课,晚饭过后再辅导做作业,还买了一块大黑板搁在客厅里。为了节省她们的学习时间,大部分家务都由我自己承担。她们最大的困难是英文,因此我即便是教数理化也会就着课本顺便讲解句型和语法。同时还鼓励她们多参加学校的活动,更让她们去教会和那里的青少年一起做义工,这样通过活动和交流,口语这一关很快就过了。而且,在教会里,我比较放心,因为孩子绝对不会学坏。

            读了一个学期之后,老师告诉我,这俩个孩子的英文大有长进,数理化更是名列前茅,还问我孩子是在哪里补习的。到高中毕业的时候,他们的GPA都超过了3点,被四年制公立大学录取了,但我觉得她们的英文程度还不够,让她们先在社区学院就读,经过两年时间的过渡再转入四年制大学。

            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减少她们学习上的困难,另一方面是培养学习的独立性。

            这种做法也实在是出于不得已,因为她们一来美国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大学毕业以后,她们便游刃有余了。目前两个人的生活都很美满,幼时在劳改队度过的凄苦岁月也许早已忘了,但在美国读书时,快马加鞭迎头赶上的艰辛,仍是刻骨铭心的。因此她们现在特别重视自己孩子的教育,有时还会向我请教呢!

            我们的小女儿小明比她的姐姐幸运的多,三岁就进了私立蒙特梭里的学前班。读了几个月,老师便对我们说:“你们的孩子可能有五岁吧!”

            她的这个问题让我们啼笑皆非,哪有父母搞不清自己孩子的年龄呢?当然老师的怀疑也不是没有理由的,据说小明在上课时常常在下面做小动作,可每当老师提问,她总是对答如流从不出错。由于小明不论数数目、学字母、拼字都比同龄的美国小孩快得多,老师只得把她调到五岁孩子的幼稚班去。

            由于孩子还小,我们其实并不在意她在学校里的表现,对老师的夸奖,我们也只当是鼓励,根本没考虑她有什么特别之处。 真正引起我注意的是她五岁快要进小学幼稚园的那个暑假。

            我们的家座落在橙县Anaheim Hills的一处山坡上,山坡下面是一片透绿的草坪,一个附带SPA的泳池横亘其中。山坡的一角有一个半边悬空的六角凉亭,旁边是几株高耸入云的棕榈树。山坡上密布各式各样的灌木,有开红花的杜鹃,也有结满果实的柠檬,还有一种牵藤的小兰花爬的满山满坡。

            一天傍晚,妻子带着小明在泳池游泳,我坐在凉亭里一边看书一边看她们游泳。不一会一只肥壮的“野猫”从山坡的灌木丛中蹣跚走出。妻子说:“天不早了,猫也来了,我们该回屋去了。”

            “妈妈,那不是猫,是Racoon (浣熊),你看它的眼睛有黑圈圈,尾巴上也有几个圈圈呢!“小明一面划水一面喊道。

            “你怎么知道呢?”“我见过它,它的名字叫米可。”

            听她母女的对话,不觉莞尔。她是在哪里见过浣熊呢?我这样想,因为我们带她去过的动物园里并无浣熊。再说这浣熊的名字叫“米可”,又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知道她是在卡通片Pacahongtas里面认识浣熊的,那印第安姑娘身边的浣熊就叫米可。

            一个五岁的孩子仅仅凭卡通形象就能辨识真实的浣熊,这说明她已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把握住事物的特点。到小学注册的时候,我原本想让她跳过幼稚园直接读一年级,因为她在学前班早已学过了幼稚园教的那点东西。可学校不同意,说五岁只能读幼稚园,似乎毫无商量的余地。孩子就这样白白浪费了整整一年,到现在我都觉得这是毫无道理的。

            四年级的时候,小明进了GIFTED(资优班)。资优班学习的要比普通班多得多,即便如此,我还是发现小明每天从学校回家后基本上没功课要做,她说在课堂上全做完了。为了让她有点功课可做,我便去TEACHER SUPPLIER 书店挑选些比她现有水平高一点的书给她读,通常一买就是一、两百元,书店的人还以为我是做老师的呢。

            小学校下午三点就放学了,把孩子接回家以后,一般只安排她做两个小时的功课,做完了就去玩。玩是小孩子的天性,不能剥夺她的这个权利,更不能因为贪玩而去惩罚她。我为女儿选的课外书基本上都是英文和数学书,而且每本书都是附有练习题的。先让她自己读,不懂再问,然后再做练习。我只要检查一下她做的习题便知道她是否真懂了。这样做的效果很不错,孩子不但学到了东西,还培养了自学能力。

            记得当年读大学时,一位苏联专家说,学校给学生的不应该只是干粮,而必须给他们猎枪。自学能力就是猎枪,因为从此他们便可以自己猎取知识。中国人其实也早有类似的观点,古书上就曾说过:“授之以鱼,不如授之渔。”意思是给他鱼,不如教他捕鱼。

            古人讲“无师自通”,实际上也是说的自学能力。自学能力是要从小培养的,这种能力至关重要。
有些老师或教授也许肚里有货,但就是讲不好,学生的学习效果便会大打折口,而那些有较强自学能力的人则影响较小,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学习课本或讲义,而收无师自通之效。

            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有自学能力的人会根据工作需要去猎取新的知识,从而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完美。在美国的新移民中,许多是在国内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只是到了美国以后,缺乏吸收新知识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无法让自己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发挥作用,实在是很可惜的。

            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常常是用自己的学习套路来教导子女的,我虽则当了廿二年劳改犯,但也是读过十几年书的,而且在十四岁那年就考上了浙江大学,所以我自认对读书还是很有些心得的。

            我觉得要把语文学好除了多读、多写而外别无良策;而学好数学则只有多做习题特别是多做难题。而且我敢铁口断言:无论你学什么专业,语文是一定要学好的!即便学的是科技,语文好的人理解能力也必定会比别人强些。

            小明在小学GIFTED班的时候,老师要求学生每个月要读几本课外书,并且在班上开展竞赛。于是,我们时时带她去图书馆借书,还买了她喜欢的Nancy Drew 的一整套六十本小说书,以及Harry Potter的一系列小说。从此小明每个月都是全班读书最多的学生。

            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叫大家写故事,她一起头总是“Once upon a time”,我说你不能换句话说吗?后来,书读多了,作文大有进步,就再也不“Once upon a time”了。

            学校还经常举行拼字比赛,小明总是拿第一。同学就问:你是不是背过字典呵?

            她说:“我没背过,我爸倒真的背过。”

            于是,大家便哄笑起来,说是“No life。”

            背字典看起来的确是没意思、毫无生活情趣的事情,可是,在我的回忆当中,我当年在劳改队背字典还真有意思呢!那时候,我把要背要记的俄文生字或英文生字偷偷写好在一小张废纸上,放在口袋里。挖土挑担的时候,先看好一个字,然后一边挑一边默记这个字,一担土挑完这个字也记住了。由于脑子全用在了记生字上,挑担的痛苦还真减轻不少呢。

            当然,在这样做的时候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否则,一旦因此批斗起来一定会说:“你偷学外语的目的还不是想叛国投敌吗?”每当我讲这些既可笑又可悲的往事时,在美国出生的小女儿往往目瞪口呆,好像是天方夜谭。

            我发现小明写的作文上有个别文法错误,老师没给改正,便觉得美国人对文法不是那么重视。

            于是,我便选了一本初中水平的文法书给她看,还让她做完书上所有的练习题。由于从小打好了基础,她的文字功夫后来一直得到高中和大学老师的赞扬。

            在孩子的英文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我认为不能让她沉湎于那些浅近读物的故事情节里,因为小孩子老是集中注意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上,必然会忽略书上优美的文字表达。考虑要继续提高她的文学素养,我便买了马克吐温、杰克伦敦、海明威以及狄更思等等的作品给她读,这些书的文学性比较强,文字也比较艰深。到五年级的时候,她已能阅读莎士比亚全集,而且一度对英文诗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她写的诗后来被收进《Teacher’s Selection》,Anthology of Poetry Inc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出版。也许是她的一些诗如《Unicorn Darkness》、《The sea Music》及《Beauty of Nature Destruction from Humanity》等屡屡获得学校推荐,佛罗里达的一个诗人俱乐部竟吸收她为会员并来函邀请她去朗诵自己的诗。当她吵着要去佛罗里达的时候我虽然嘴上说:你还不过十一岁,算个什么诗人呀!实际上我心里想的是:写诗能有饭吃吗?

            中国人的孩子在美国学校里一般而言数学都不错,但也不尽然。我就见过不少中国孩子的数学不行,他们的不行在于小学的基础没打好。数学是一门循序渐进的学问,你可以学的比别人快,但来不得半点跳跃,没完成前面的Prerequisite就不可学后面的课。

            我小时候数学也曾学的不好,因为那时战争频仍,上课时断时续,前面没学过就教后面的。后来我趁一次逃难休学的机会,把以前没学好的东西全补上去了,从此数学便突飞猛进。

            我认为小孩子学数学,根据智力的发展程度,基本上可分为两个阶段:学生在三、四年级以前应该着重于四则运算的练习。在这个时候,加减乘除、小数分数、乘方开方等等必须做得滚瓜烂熟、得心应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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